化纤是纺织工业的基础原料,目前化纤已占纺织纤维加工总量的70%,在棉花等天然纤维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化纤工业承担纺织工业原料保障的任务更显重要。“十二五”时期,我国纺织工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而且市场需求将对纺织工业在品种、质量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化纤工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化纤新材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化纤工业转型升级对于纺织工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积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目前,我国化纤产量已占全球的60%以上,常规聚酯、涤纶等产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总体看,化纤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严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是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面临的迫切任务。为更好地指导化纤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由化纤大国向强国的转变,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编制了《规划》。
“十一五”期间,化纤工业成就显著。全面完成了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和支撑了我国纺织工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为全球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化纤产量3090万吨,占全球的比重超过60%,年均增长13.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化纤原料自给率有所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2010年化纤出口193万吨,年均增长22.1%,而进口量年均下降9.9%,化纤整体差别化率已超过46%。高性能纤维产业化取得一定突破,实现了初具规模、初上水平,并可部分替代进口,初步满足航空、航天等领域急需。行业技术进步成效显著,以大型精对苯二甲酸、聚酯涤纶、粘胶短纤、锦纶聚合等为代表的自主化技术及成套装备已居国际先进水平。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淘汰落后产能300多万吨,吨纤维综合能耗下降30.4%,取水量下降25.7%,排放量下降25%,超额完成国家“十一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的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场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化纤在保持原有市场的同时,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带来新的市场需求。新科技革命加快行业技术进步,为改造传统工艺、装备和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等提供了技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为高性能纤维发展带来机遇。世界化纤工业格局继续调整,美日欧等转向发展高端产品,亚洲成为世界化纤生产中心,印度、巴西、土耳其等后发优势明显,我国化纤出口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将愈加严峻。资源和环境约束带来更大挑战,化纤原料进口依存度长期居高不下,同时未来环境的制约作用将会更加明显,但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低碳技术的快速提升为化纤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行业内部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产品、规模、应用领域等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营销与品牌建设滞后。
2、编制化纤工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考虑是怎样的?
经过“十五”、“十一五”的快速发展,我国化纤工业已经形成了较大的总量规模,已经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配套基础,聚酯、涤纶、粘胶等行业的技术装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全球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纺织品服装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而其增长所需原料将主要依靠化纤的增长来满足,而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推进既为化纤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也提供了市场空间。同时,世界化纤产业继续向以我国为中心的亚洲地区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我国具有的产业链优势将进一步得到体现,因此从总量上看,化纤工业还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但随着纺织工业转型升级进程的加快,以及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对化纤工业发展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化纤工业自身发展也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展重点也必须转移到结构优化和提高质量效益上来,实现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统一。
《规划》提出,到2015年化纤产量4100万吨,年均增长5.8%,化纤加工量3900万吨,占纺织纤维加工总量的76%。总量目标的提出主要是考虑了与《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纤维加工量达到5150万吨,年均增长4.5%的目标相协调,以保证纺织工业增长对化纤的需求;同时考虑到淘汰化纤落后产能150万吨以及引导行业更加注重质的提升等因素,我们认为“十二五”期间化纤工业实际新增产能约1300万吨,其中再利用纤维约200万吨。随着化纤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程加快,部分落后产能也将退出,“十二五”期间纺织工业发展的大趋势不会发生明显改变以及化纤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在棉花、毛、丝、麻等天然纤维供应难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化纤作为纺织工业最主要的原料,仍将主要承担满足纺织工业需求增长的任务,总量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长,特别是在高仿真纤维的发展方面仍有较大空间。但我国化纤产量占全球的比重已经超过60%,考虑化纤工业发展要与纺织工业发展、市场需求、资源保障和环境容量等相协调,“十二五”期间化纤产量、加工量的增长速度将明显低于“十一五”时期。
《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将资源、环境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将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规划》明确提出了化纤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的要求,并结合化纤工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十一五”期间,化纤吨纤维综合能耗下降30.4%,取水量下降25.7%,超额完成国家和行业“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任务,目前化纤工业大部分品种的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已达国际先进水平;考虑到“十二五”期间化纤工业实际可能的技术和工程进步情况,《规划》中节能减排目标值略低于国家总体要求。最为重要的是,《规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化纤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2015年循环利用规模达到700万吨,其中废旧聚酯产品利用600万吨、化纤面料服装等回收利用100万吨。这是在化纤行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规划》的专家论证会也专门针对环保、资源等方面进行了论证,专家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合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具有前瞻性;《规划》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化纤工业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
3、《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任务是什么?
《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化纤产业,大力推进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及生化原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促进废旧纤维制品回收利用,推动行业节能减排、环境友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产业链协调发展与国际化合作,全面提高化纤工业的综合竞争力。
《规划》提出了四个具体发展目标:
一是行业增长目标。规模以上化纤企业产量达到4100万吨,年均增长5.8%;化纤加工量达到3900万吨,年均增长5.5%;化纤占纺织纤维加工总量的比例累计提高6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达到7500亿元,年均增长8.7%。
二是结构优化目标。化纤原料自给率达到70%,累计提高11个百分点;化纤差别化率达到60%,累计提高14个百分点;高档面料及制品原料自给率达到85%,累计提高15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总产能达到16万吨,年均增长23.8%。
三是技术进步目标。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由1%提高到1.5%;规模以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0%;新产品产值比重达到20%。
四是可持续发展目标。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10%。《规划》还首次提出了化纤产品循环利用的目标,2015年废旧聚酯产品、化纤面料服装等回收利用规模达到700万吨。
《规划》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化纤工业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提出了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大力促进常规产品优质化,提升产品附加值。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快发展高仿真、功能性、多功能复合等差别化纤维。
二是努力提升高性能纤维产业化水平。建设产学研用创新平台,组织实施专项工程,加速实现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产业化。
三是有力推进生物质纤维及其原料的开发。充分利用农作物废弃物和竹、麻、速生林及海洋生物资源等,开发新型生物质纤维材料,实现产业化生产。
四是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行业“低碳经济”的技术经济研究,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化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动行业资源循环利用。
五是加快提高重点技术与装备自主化和工程化水平。加强集成创新,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工程化建设能力,着重加快差别化纤维、高新技术纤维等的核心技术、配套装备和关键部件的产业化攻关开发。
六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推动重组整合,促进集约化经营,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优势企业向上下游整合;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着力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七是继续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东部地区着重加强研发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结合当地资源,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化纤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规划》以专栏形式进一步强调了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促进高性能纤维产业化、推进生物质纤维及其原料产业化、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加快化纤重大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和应用等重点发展领域。
4、为完成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规划》提出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对现有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政策的梳理和修订,重在抓好落实;推动产、学、研、用结合,解决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一些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及其重大装备、关键设备;加快原料建设,提高原料保障能力;理顺产业链关税关系,利用好期货市场,防止垄断和低价倾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理顺标准管理体制,支持标准化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国际化纤标准工作组召集人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应对贸易摩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