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银保监复〔2023〕33号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
你行报来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化纤厂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九发〔2023〕6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化纤厂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九威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及其他资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定变更手续。
三、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