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3-00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最高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等,已实际为江苏金羚的担保余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近日签订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江苏金羚与大丰农商行签署的借款、抵押及质押业务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以及于2020 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2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浆粕、造纸技术开发及研究;棉短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内河港口经营(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直接出资100%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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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债务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本合同中债权确定期间:2023-1-29至2025-12-20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务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200 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券的其他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期间:2023-1-29至2025-12-20
四、董事会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是为保证江苏金羚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本次担保是在江苏金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本年度累计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9,000万元,占公司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999.24万元的比例为51.75%,无逾期担保情况。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