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0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2月25日以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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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9: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股票代码: 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0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2.7%;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作为借款主体,用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2.7%。
(二)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58,487.9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工投资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工投资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158,253万元,负债总额为4,750,767万元,净资产为4,407,486万元,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9,831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年
借款年利率:2.7%,提前归还借款本金的,按借款实际天数支付利息
截至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借款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书高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周维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此项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的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25-00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7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栋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
至2025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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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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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208005
3、传真:025-57518852
4、邮编:210019
5、联系人:郑卉、张劼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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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